[ 心情 ] 請容許我能擁有小小的權益主張

以文字與影像與朋友一起分享個人走過的痕跡、學過的東西、看過的記憶,一直是這個 blog 的初衷。

說實話會在看看一些文章有所啟示之後,用自己的觀點來寫寫自己的想法,以及會拍幾張還可以看的相片沒啥了不起的。只要你願意跟我一樣為了想要拍攝某些腦海中的畫面,花很多時間去尋找與等待拍攝的地點與時機,不在意被別人在背後說你像是一個瘋子,你也可以作得到,或許你可以做得更好。

因為得花這些功夫才能創造出了心中的影像,所以自己非常願意也非常樂意與朋友一起分享當初心裡的悸動與學到的紀錄;正因為瞭解背後的這些辛酸,自己會去注意要用自己的畫面來呈現自己的觀點,同時也不拒絕別人善意的表明想要把這些東西放在他們的網站與更多人分享。

拍攝於台北市植物園 by GRD

可是有時我真的不瞭解。


你願意作的卻是 在別人暗示你不要把文章與抓圖整篇全然複製後,自己才花那麼一點時間抓幾張圖,然後就大棘棘的 在網頁最後寫上

轉貼還真辛苦!圖換掉自己的了!我們抓GOOGLE的畫面是不是也要告知GOOGLE呢?如過是這樣他的產品根本沒人用!他的公司也不會如此大!就是因為他們看得開!

這樣所花費的時間會比送一個引用或是寫一封 Email 少嗎?用我的文字來說明,您呈現的是誰的觀點呢?

或是你願意作的是 ,在我千方百計的想要用程式來「暗示」您,不要沒有經過作者同意的情況下使用這個 banner 後,還大費周章去 reload 瀏覽器把 banner 一張一張的抓下來,而可以做到的不過也是一個可以替換的 banner 罷了,不是嗎?

我真的搞不懂有必要這樣嗎?

寫封信或是留言告知我喜歡這些影像或是喜歡我紀錄的東西,想要拿去自己 blog 與更多朋友一起分享,這種只要花一點少少的時間,就可以讓你、我更瞭解彼此的事情有這麼難嗎?

其實你有錯嗎?我不覺得你有錯,但是你欠我一個尊重。

我不認同也不想使用某生態大師所使用的手段;但是你卻讓我對我的想法與作法迷惑了,這是不是一個正確的方向?

正因為如此,在這裡請容許我能再小小的做一次權益聲明,一如靜靜的躺在每一篇文章邊欄下方,安靜卻被你漠視的那一段短短的文字一樣。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著作 係採用
創用 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2.5 台灣 授權條款授權.

謝謝您的諒解,也再一次謝謝您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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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thoughts on “[ 心情 ] 請容許我能擁有小小的權益主張

  1. J神好逆害
    這種EQ文
    我實在是寫不出來
    大概這輩子都別想了吧

    這文章寫的超級婉轉的啦
    讚!!!

  2. 像你這樣的人應該不多了,能寫出這樣的文章不僅EQ高外,個人素養應該也高人一等吧‧

  3. 支持!

    現代人真是不知道何謂「尊重」,只要稍微提醒,卻會被視為一種「責備」,進而反擊!真妙! 😳

  4. :mrgreen: 對阿對阿~
    不過這些人才不管你哩~~~~~~
    他會說他不曉得誰做的~就網路上傳來的阿!!??? ❓

    講也講不聽阿~~~ 😯

  5. :mrgreen: 拜託.我是沒辦法了解.
    用人家照片還可以那麼兇.那麼大聲!!!
    我不覺得拍生態的這樣討公道是不對的啦.
    人家也算是替自己爭權益阿.誰叫你要用人家的照片.

    如果你自己的照片被別人偷用.對方又不肯道歉.
    還那麼兇.你才會感同身受.

  6. 沒錯,任何人都要對原創者尊重,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何況那個人的態度惡劣到讓人想穿過網路和電腦,上前給他一巴掌.

    你應該把這件事提報給那個部落格或網域空間的網管,
    之前有網友偷原創人的照片,網址被原創人公佈,
    大家都去網友的部落格"關照",那個人的部落格被網管關掉並且列入黑名單

    沒辦法,有個抄襲人家論文的正在當XX長,有樣學樣啊..

  7. 那樣也不叫轉貼吧
    轉貼應該在文章一開始就註明出處了
    只在下面有一個小小的轉貼連結
    很小聰明的鑽漏洞
    還搞不清楚狀況...=.=

  8. 不過軟體的使用方式寫起來都大同小異.
    很多人寫的跟我一樣.我也寫的跟很多人一樣.
    這怎麼比阿.

    如果他自己承認他是抄的.改介面也很辛苦.
    只能說他真的蠻阿呆的.

    還有.我印象:在外國書的操作手冊是很少出現介面的.
    不是不抓圖.是抓圖太多也會侵權.
    不能超過整本書的多少範圍內.
    台灣有沒有這規定我就不曉得了.
    但是幾乎所有的作者都卯起來這樣幹就是ㄌ.

  9. to: sunshine 阿伯

    好久不見耶!
    哪一天約在山上相會啦!
    ===============
    Jerome
    匆匆又11月中旬了
    101今年真的沒拍到什麼,就失去了角度
    涼亭給那失意的女生玩了一下繩子
    已經失去去那的動力
    有去了幾趟虎山峰,倒是吃了很多貢丸香菇湯
    期待明年.........

  10. 我又仔細追了去看過前後
    這已經明目張膽
    很過份的行為了說
    而且好像是台灣的有營利的網站
    那...真的不用客氣了說
    該爭取的該保護的實在不應該太婉轉或姑息
    有逕行告知之後依然故犯
    那...該做的事情做一做
    貼補一下頻寬費用也不錯阿

    那郭鳥博士事件, 雖然是做的太過頭, 但是...部分程度上
    他是對的

  11. 社會的價值觀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

    一直以來都認為你是個相當大方、樂於分享的人,
    可是怎麼還有人做錯了是還振振有詞的來將你一軍。

    可別因此讓自己心情低落喔,
    還是有許多人支持你的。 加油!

  12. 加油!! 網路上總是會有這種人
    不過懂得尊重的和支持你的還是佔多數啦!!
    在你這裡學到很多!! 謝謝你的分享
    加油!!

  13. 走過的、學過的、看過的
    雖說是經由其他人傳送的mail才看到你的作品

    真是太美了!
    和多數人一樣(應該是你指的垃圾郵件)
    有過寫信問你拍攝地點的念頭
    看到幾篇文章之後打消
    sorry打擾啦!
    是欠你一個尊重
    試著用google earth 找到那地方
    不過...
    給它有些困難
    哈哈哈...
    等我找到在通知你..
    至於會不會去拍就要看是否要拿鐮刀了

  14. 引用他人的作品,写上原创者名字应该是最基本的常识吧。有时看到多篇内容相似的文章,真的很让人头疼。(在搜索banner制作方法时看到这篇文章的,你博客上的101拍得很美,我也试过刷新查看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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